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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民权益有保障 集体经济添活力

   日期:2018-01-17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zgny.com    浏览:854    评论:0    
核心提示:乡间村落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本报记者 庄俊华/文 通讯员 尹晓芳/图  “春节前发的‘红包’预计比上年大一倍,我们的‘股权

乡间村落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本报记者 庄俊华/文 通讯员 尹晓芳/图

  “春节前发的‘红包’预计比上年大一倍,我们的‘股权证’往后会越来越有价值。”新年来临,大理经开区天井办事处登龙社区主任张绍飞充满喜悦地告诉记者,“我有一种成就感,村民都称赞‘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干得好,既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又壮大了集体经济,家庭也更和睦了。”

  2015年5月,作为全国首批、云南省唯一的29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大理市启动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总结出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模式,2016年12月经农业部中期评估为“优秀”等级,并在2017年11月农业部举办的全国改革试点总结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乡村与山区有“农业村”,市区与农村结合部有“城郊村”,高楼林立的城区还有“城中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怎么推进?带着疑问,记者穿行于大理市的城镇山村一探究竟。

  “市委、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及经费保障,夯实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 大理市农业局局长李世刚说,全市建立健全了从市到村(组)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总计投入改革专项资金1780万元。同时,全市广泛宣传、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和文件,让群众深入了解各项改革措施。

  2015年5月至12月,大理市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要求,选择了3个具有典型性的村(组)作为改革先行试点。

  荷花村,下关镇城区的“城中村”,现有4615人,经营性净资产达1188万元。清产核资后,以1983年包产到户时分得承包地人口为依据,1人配1股,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建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资产运营中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千户营,凤仪镇石龙村委会的一个村民小组,属“城郊村”,有1032人,人均耕地不到0.1亩。按人配股、以户发证,村民每人自愿入股1万元,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股权“生不增、死不减”,内部不得转让。目前,用土地招商引资,实现合作共赢。

  阳波村,银桥镇的一个传统“农业村”,有3126人、2248亩耕地。在农户自愿基础上,采取“一亩一股”方式,以1126亩承包土地(个人股)和75亩机动地(集体股)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连片流转经营现代农业,每年按股份分红,村(组)也有了收益。

  “为统一政策、规范操作,市委、市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工作方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和方案,确保农村集体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李世刚介绍,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比如,有的村结合实际探索非成员持股模式,对曾经为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形成做出过贡献、但身份已经发生变化、无法认定成员资格的原村民,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以往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赋予相应股份收益权,这部分人员可参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但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没有表决权。有的村探索按户持股模式,以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以户为单位进行股权设置,明确户内人口变化与股权持有量脱钩,实行“生不增股、死不减股”,户内股权分配由各户自行决定。

  探索多元灵活模式

  2016年1月,在总结先期试点3个村经验的基础上,大理市全面铺开改革试点工作并结合实际大胆探索。

  “我们按照上级制定的方案,改革以村民满意为核心,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大理镇西门村党总支书记黄宗平介绍,全村有12个村民小组,917户、3281人,有耕地160亩。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农民人均收入达1.2万元,村和各组每年都有集体经济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2016年1月,西门村随全市一起启动改革试点,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

  首先,要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依据法规、尊重历史、程序公开、权利义务对等、村内标准一致”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成员资格认定基准日,做到人口清、户口清,群众认可无异议,张榜公布后报给镇政府备案。其次,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摸清资产存量、分布及结构。第三,折股量化和发展农村经济股份合作,12个村民小组按各组可量化的净资产量化到个人,实行“静态管理”,人口股可继承、转让,但不得抵押和退股提现。2016年7月8日,西门村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

  “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也是改革试点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挂牌并开展工作,完成了28宗产权交易,成交金额1785.87万元,溢价率为75.31%。”大理市农经站站长杨辉介绍,在清产核资环节明确“除合并经济组织、发生现金募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对资产进行重估”,主要依托各级农经部门进行原值评估,这种方式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避免了“一刀切”现象。

  产权明晰农民受益

  “改革取得了什么成效?”面对记者的提问,大理经开区天井办事处党委书记赵腾鹏打开话匣子:“集体资产走上了依法自治、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轨道,历史拖欠的租金全部收回,村民全体受益,大家的市场经济意识明显提升,各合作社租赁收入比过去增加728.7万元;清产核资将‘家底’交给群众,消除了人们对干部的疑虑与误解;实行股份合作,个人明确了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合作社按章程办事和奖惩,既增强了经济透明度,又提升了经营者责任心,促进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确保了股东权益。”

  “过去,我对集体资产中自己占有多少很‘糊涂’,对村干部办事心中也有‘疙瘩’。如今,按股份分红,收入增加了,心里也明亮了。”天井办事处登龙村村民张砚斌高兴地给记者算了一笔帐目:全家有5口人,共有2.2股。其中,媳妇和娃娃户口不在村里,没有股份;他和母亲,各有1股“成员股”,父亲从企业下岗回家,有0.2股“贡献股”。2016年的分红是每股1000元;2017年的分红预计每股2000元。

  目前,大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清产核资、有经营性资产村(组)的股份权能改革均100%完成,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全市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改革试点工作,理顺了产权关系,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释放了综合改革效应。”大理市委改革办主任张永建说,通过改革试点,明晰了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普遍建立了“三会三权”(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所有权、成员监督权、法人代理权)的制衡机制,改变了原来由少数干部掌控和随意支配集体资产、监督缺位的状况,完善了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通过折股量化,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份额得到了固化,农民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同时,大理市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为契机,统筹协调推进国家、云南省、大理州的各项涉农改革试点,全市“1+N”的改革“聚变”效应,激发了乡村振兴的创新与活力,共创人民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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