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郑州传来喜讯:商丘市被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命名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
2016年7月,商丘市启动了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指挥部及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考核要求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指标等26项内容进行逐一分解,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围绕创建量化目标任务,商丘市重点抓好节水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有计划地推进一批雨水利用节水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投入。通过采取“先易后难、分步整治、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打造了15个雨水利用工程。实施计划用水管理、价格管理和节水“三同时”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等制度,最大限度地节约水资源。抢抓海绵城市示范市机遇,对实施的44条道路、9条河流、24个大型公园及新建小区,全部按海绵城市标准建设。实施闸坝建设24处,为城市节水“引得来、蓄得住、能利用”夯实了基础。
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商丘市始终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商丘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保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强力推进,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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