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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加强家禽H7N9流感防治工作

   日期:2018-03-13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zgny.com    浏览:80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治工作,有效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近日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治工作,有效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近日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

2013年初,我国首次发现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随后在活禽市场发现禽间H7N9流感病毒感染。近年来,H7N9流感在家禽间呈扩散态势,分布范围已扩大到20多个省份。2017年初,部分省份发现家禽高致病性H7N9流感变异毒株,并引发多起家禽疫情。2017年秋季以来,我国实施家禽H7N9流感全面免疫,通过采取免疫等综合防治措施,家禽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率显著下降。

当前,H7N9流感病毒污染面仍然较广,低致病性与高致病性毒株并存;我国家禽种类多、养殖量大,家禽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水平总体不高;活禽销售经营、现宰鲜食现象普遍,活禽市场生物安全管理薄弱,病毒由活禽市场向养殖场传播的风险不容忽视;活禽跨区域调运频繁;野鸟数量多、分布广、迁徙范围大,病毒感染家禽及跨区域跨物种传播风险依然较高,防控压力较大。

《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总体达到稳定控制标准,即全国家禽H7N9流感个体发病率连续12个月低于0.1%;父母代以上种禽场、具备条件的地区及规模化养禽场(小区)达到免疫无疫或非免疫无疫标准,即连续12个月未发现H7N9流感病毒感染。

《意见》指出,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的机制。实施家禽H7N9流感强制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切实落实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区域化管理、宣传教育等防治措施;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应对人感染病例,落实活禽市场监管措施。有效降低H7N9流感病毒在家禽间的传播扩散风险,提升家禽养殖经营场所动物防疫水平,推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长效防治机制。在全国实现和巩固家禽H7N9流感的稳定控制,分区域逐步推动净化和消灭。

《意见》还对防治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做好家禽H7N9流感免疫工作。国家对家禽H7N9流感实施强制免疫。二是严格活禽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各地兽医部门应建立活禽调入风险管控制度,除雏禽、种禽外,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地区和场所调入活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活禽跨省调运产地检疫监管。三是提升养禽场所动物防疫水平。各地兽医部门要加强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检疫监管和疫情监测。四是加强活禽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流动摊点活禽经营行为,督促市场经营者严格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五是强化疫情报告与主动监测。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发现和报告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疫情报告义务。六是科学开展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家禽H7N9流感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七是推动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家禽业发展规划,推行水禽与旱禽隔离饲养,推进家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和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各地要积极协调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推动建立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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