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土农网农业信息发布平台

在线客服QQ:

1297394205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行业热点 » 各地新闻

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申报综合开发项目

   日期:2017-09-15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作者:zgny.com    浏览:971    评论:0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杨丹丹)近日出台的《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要以农民为中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规定

  本报讯(记者杨丹丹)近日出台的《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要以农民为中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积极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方式,探索建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分享机制,支持脱贫攻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据介绍,《实施办法》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具体程序是根据国家、省、市和县级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和扶持方式,向所在地县级农发部门申报项目。县级农发部门在组织考察论证可行的基础上,统一向市级农发部门申报。市级农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在评审可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拟扶持的项目及资金数额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发局备案。备案确认后,根据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规定,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报县级农发机构备案。市、县农发机构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汇总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省农发局审批。

 
 
更多>同类农业资讯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当前有6069人在线
  • 其中2309位会员
  • 3760位访客
  • 今日发布帖子:2600
  • 今日访问量: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