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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推出乡村振兴“电商九条” 补贴和奖励达1000万元

   日期:2019-04-22     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zgny.com    浏览:712    评论:0    
核心提示:4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买渝北卖渝北”乡村振兴“电商九条”新闻发布会获悉,渝北区今年推出的电商九条聚焦乡村振兴、精准扶贫

4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买渝北卖渝北”乡村振兴“电商九条”新闻发布会获悉,渝北区今年推出的电商九条聚焦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以及农产品上行“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有效期至明年底,预计将给予1000万元补贴和奖励。

渝北区商务委主任曹兴建介绍,《电商九条》第一条支持各镇结合自身的产业特色,发展农村电商项目,按项目投入总资金的8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年。

此外,第三条支持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运营,对本地农产品电商渠道年发货量1万单以上的区内物流企业、区内农村电商企业购置的普通物流配送车、冷链物流运输车进行补贴,最高30万元,对覆盖全区5个镇(含)以上且本地农产品电商渠道年发货量1万单以上的区内物流企业,对其收集本地农产品进城的快递单给予1元/单或0.5元/单标准给予补助,最高30万元。

对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将给予农产品线上销售金额2%的奖励,最高20万元/年,同时给予上行件1元/单物流补贴,最高30万元/年。

在电商扶贫方面,将支持建卡贫困户(包括2014年后完成脱贫的贫困户)开办个人网店销售本地农产品,对新开网店(包括多个网店)且有交易实绩的,给予一次性网店开设补贴1000元;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再按网店销售额的20%给予销售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还将支持各类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产品专区、专栏、专店,采购销售贫困户自产农产品,经认定后,除享受第四条之外按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额的10%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同时,对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帮助贫困户按期脱贫的各类电商主体,除享受第四条之外,再按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此外,贫困户个人网店上行的本地农产品还可享受1元/单的物流补贴。

(作者:高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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