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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向菊:村民眼中的“法律通”“土专家”

   日期:2017-11-2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zgny.com    浏览:286    评论:0    
核心提示:  蔡长春  今年64岁的时向菊是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叶家庄村调委会主任。自1992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时向菊

  蔡长春 

  今年64岁的时向菊是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叶家庄村调委会主任。自1992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时向菊在村“两委”的关心支持下,25年如一日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普法与调解相结合,创造性地探索出“三勤三心”工作法,带动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提升本领勤学法,服务为民靠热心。

  叶家庄村地处城乡接合部,人口多,社情民情复杂,群众管理工作难度大。时向菊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来,调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300多件,没有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样样任务都圆满完成。

  以前,时向菊对法律法规掌握得不多,为尽快进入角色,她除了每天挤出时间坚持自习外,还虚心向法律顾问学,逐渐成长为村民眼中的“法律通”和“土专家”。

  法治宣传勤讲法,恪尽职守靠贴心。

  作为村普法办主任,时向菊每年初都结合村情民情,及时制定村级普法依法治理两个“实施方案”并下发到村民手中,每季度邀请一次区普法讲师团、村法律顾问进村举办法治报告会,20多年来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为进一步提升本村法治文化氛围,时向菊带头开展了“法律进楼宇到住户”活动,利用村道德讲堂为村民小组长、楼长上法治课。

  为增强法治教育效果,时向菊还坚持寓调于法、寓法于教、以案释法,每次调解案件时,她都尽可能多地邀请相关人员参加调解,以期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村的目标。

  维护稳定勤用法,调解纠纷靠耐心。

  在村“两委”的大力支持下,时向菊充分结合村情民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叶家庄村村规民约》,坚持依法治村和依德治村相结合,着力推进依法治村,使村里的大事小情都依法规范、依法解决、公开透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充分信任,学法、守法、用法在该村蔚然成风。

  调解过程中,时向菊始终坚持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耐心做说服教育工作,为双方打开心理结、架起连心桥。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全村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

  多年来,时向菊赢得了全村干部群众的充分信任和上级部门的一致好评,除荣获大量基层荣誉表彰外,2012年她被省司法厅评为“山东省优秀调解能手”,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今年9月还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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