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土农网农业信息发布平台

在线客服QQ:

1297394205

默认广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行业热点 » 国际要闻

聊城市启动无人机监管秸秆禁烧

   日期:2018-06-13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zgny.com    浏览:825    评论:0    
核心提示:为确保聊城市2018年夏季农作物收割期间的空气环境质量,同时保障农村消防安全,聊城市制订了《聊城市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确保聊城市2018年夏季农作物收割期间的空气环境质量,同时保障农村消防安全,聊城市制订了《聊城市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消除秸秆焚烧隐患,确保空气环境质量。在夏收夏种期间,力争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着力构建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确保夏季农作物收割期间空气环境质量较上一年度明显改善。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要加强对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村、农户是落实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土地承包者与使用者对所属地块负同等主体责任。

加强监管巡查。为全面防控秸秆焚烧,聊城市大气办将利用卫星遥感加强对秸秆焚烧的监控。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采取“人机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在 5月30日至6月20日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启动无人机监管,组织网格员24小时盯守、巡查,落实网格长带班制度,做到全市秸秆禁烧监管巡查全覆盖、无盲区。夏季麦收期间(5月30日-6月20日),每日下午5时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将秸秆禁烧情况、启动无人机监控及发现的火点情况上报市大气办。

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严肃追究焚烧农户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照《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农户及有关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谁烧罚谁,烧谁罚谁”;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林业部门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打击露天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严密监管城区内的垃圾露天焚烧,加大对城区露天焚烧的执法力度。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及《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全市“第一把火”,直接对有关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街道)长(主任)启动问责,以县(市、区)为单位,出现2个火点(含2个)以上的,问责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市大气办将通过卫星遥感、网格化监测、火警、暗访等手段,每天通报全市火点情况。对漏报、瞒报火点的情况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责任。

同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将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同时,引导他们积极加入到秸秆禁烧行列。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转自互联网,如涉及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告知本网处理。电话:010-62110034

 
 
更多>同类农业资讯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当前有6069人在线
  • 其中2309位会员
  • 3760位访客
  • 今日发布帖子:2600
  • 今日访问量: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