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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以水权转让为主要措施 减少引黄耗水量

   日期:2017-11-2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zgny.com    浏览:876    评论:0    
核心提示:以水权转让为主要措施内蒙古减少引黄耗水量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 (记者张枨)日前,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内蒙古自治

以水权转让为主要措施

内蒙古减少引黄耗水量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  (记者张枨)日前,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与7家企业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盟市间黄河水权协议转让签约仪式,协议转让共涉及28家企业。本次水权转让是内蒙古首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平台独立开展,标志着内蒙古水权交易平台、水权交易制度已基本完备。

  内蒙古水资源匮乏,时空分布不均,地域性、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并存,但同时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农业用水浪费严重,节水潜力巨大。水始终是制约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

  为此,内蒙古于2003年率先在黄河流域开展了水权转让试点工作,通过新增用水企业投资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将灌区浪费的水节约下来用于新增工业项目用水。在保证灌区正常用水的同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水资源保障,同时返还原来因为超指标用水而侵占的河道生态用水。

  目前,通过黄河流域水权转让,内蒙古已解决了近60个大型工业项目的用水指标问题,为约2600亿元工业增加值提供了水资源支撑,同时为沿黄灌区筹措了60多亿元的节水改造资金,引黄耗水量从转让前的约60亿立方米降为现在的40多亿立方米。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配置更加优化合理,实现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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