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土农网农业信息发布平台

在线客服QQ:

1297394205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行业热点 » 各地新闻

宁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日期:2018-02-08     来源:宁夏农牧厅信息中心    作者:zgny.com    浏览:219    评论:0    
核心提示:  2016年12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

  2016年12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部、中农办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任务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2017年12月10-12日,农业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张仲秋一行7人对宁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一、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金凤区被农业部等部委列为第一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目前,20个行政村中已有11个村完成清产核资、身份界定,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余9个村已完成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今年年底将全部完成改革任务。2017年,利通区、沙坡头区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目前,利通区在4个乡镇18个村开展试点,5个村已完成成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明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沙坡头区已完成6个村的改革试点工作,明年完成所有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治区安排其他县(市、区)选择39个村开展了试点。

  二、主要做法

  (一)出台政策意见。2016年4月,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报请自治区党委审定后下发执行。农牧厅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上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强化安排部署。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农村改革专项小组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农村承包地确权总结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会,重点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乡(镇)也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加强培训宣传。2017年,自治区农牧厅分别在吴忠市、石嘴山市举办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邀请农业部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农牧厅、党委农办及各市、县(区)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农牧厅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请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督查通报;自治区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也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进行了实地督导。

  三、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金凤区、利通区和沙坡头区3个国家级试点县要按照中央要求,所有行政村全面铺开,未开展试点的石嘴山、固原两市,也要积极开展试点。

  二是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中央文件出台已经1年时间,自治区层面应尽快出台综合性的实施意见。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举办由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是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安排好落实好中央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

 
 
更多>同类农业资讯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当前有6069人在线
  • 其中2309位会员
  • 3760位访客
  • 今日发布帖子:2600
  • 今日访问量:31800